2、钢筋连接适用范围
七、土工与桩基试验
1、土工试验 密度试验 环刀、
2、桩基试验
八、屋面及防水工程施工试验
1、屋面防水材料进场检验
九、房屋结构实体检测
1、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2、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 取芯强度检验
2、钢筋连接适用范围
七、土工与桩基试验
1、土工试验 密度试验 环刀、
2、桩基试验
八、屋面及防水工程施工试验
1、屋面防水材料进场检验
九、房屋结构实体检测
1、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2、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 取芯强度检验
四、砂浆及砌块试验
1、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
三、混凝土试验
1、技术性能:和易性、强度
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配合比设计及试块、
3、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和精确控制措施
4、混凝土检验批与评定
建筑工程施工实验
一水泥试验“:积安定性、强度 胶砂法测试
砼结构工程中的质量通病
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规范要求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砼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砼不密实,存在蜂窝、麻面、空洞现象
楼地面工程中的质量通病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1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识别
1、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1)工程质量缺陷: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标准
2)工程质量通病:沉、渗、漏、堵、壳、裂、砂、锈、泛、空 损失较小
3)工程质量事故:结构安全、
使用功能、外形观感
浸泡地基:管道漏水、下水道堵塞不畅、污水排不出
(2)预防措施:
4、基坑、回填土沉陷:密实度不符合要求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计划
(一)质量策划的概念
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质量策划着力于建设质量目标。结果是形成质量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规定的作业过程、相关资源用书面形式表示出来。
(二)施工质量计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1、质量计划的编制内容
施工管理措施
三)主要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计划的编制
2、计划编制方法
3、质量保证措施
4、明确检验批验收标准加强验收管理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机构
有权越级报告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机构的责任
申请与颁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及期限:《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
2、保修的实施
3、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
4、质量保修书
5、保修起始日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6、保修费用的承担
7、保修责任
案例1:出现工程质量拒绝修复引起的争议
案例2:分包后的质量责任承担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程序:预验收、申请报告、现场实验、正式竣工验收。
2、验收参与方:五方责任主体
3、验收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工程保修书;
4、验收报告备案: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1)备案条件资料(2)备案程序
(3)提交档案资料
5、适于规划、消防、节能、环境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质量监督的机构
主要职责
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禁止行为
一监理制度和质量责任
监理对象:建设活动中有关单位的行为及基权利、义务的履行状况。
1、建筑工程强制监理的范围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 围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及规模规模标准》
2、监理性质: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
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能代替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
3、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依法承担监理业务
2)利害关系回避
3)监理工作依据
4)工程监理的职责和权限
4、工程监理的形式
5、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律责任
1、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2、依法承揽业务:资质等级范围内承包业务
3、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总分包单位在相应范围内连带责任
4、按图施工:必须按图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 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5、遵守施工技术标准
6、建筑材料、设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 格的,不得使用
7、见证取样和检测:涉及结构安全的,不少于 30%
8、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预检、自检、交接检、专 职检、分部工程检验能及隐蔽工程检验
返修作为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1、建设工程发包的方式: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2、建设工程发承包应当遵循的原则
3、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的主要规定:
1)采用书面形式合同
2)具备相应资质
3)禁止肢解发包
4)禁止转包,依法分包
5)联合体承包
1、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范围
建设单位
2、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程序:15日内发证机关
3、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8个条件
4、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管理
1、建设法规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2、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3、法的形式
4、法的效力层次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难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目录
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
式工工作为了解决定的是否则是否则是否则是否则是否则是否则
是因为我很笨
砂浆及砌块实验
普通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
好